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2-15

各学院(部):

期末教学是学期教学工作的重要收尾环节。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定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9日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自查、自纠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检查过程进行督导。

二、检查内容

1. 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 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与记录情况。

3. 本学期院级教学督导、听课工作完成情况,对听课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总结,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4. 期末试卷命题、批阅、成绩登录等工作完成情况。

5. 本学期课程教学资料整理情况,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情况,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6.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7. 重点检查期末考试安排是否合理,设备是否提前调试、是否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以及教师监考情况、学生考试纪律等。

三、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完善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对本学期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情况与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 任课教师要做好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总结,按要求撰写试卷分析总结报告、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等材料。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教学督导、试卷和论文抽查、论文抽检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按要求填报教学督导检查反馈表。

3. 各单位要对基层教学组织集体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并填报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统计表”(附件1)。

4. 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重点做好各类电子版档案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5. 各教学单位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6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听课工作计划,对本学期本单位领导、督导组、同行教师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听课工作总结,回收听课记录本并归档。同时,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为便于后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各教学单位在说明本单位人员听课情况的基础上,还应在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中汇总以下三方面信息:本单位本学期为本科生授课教师人数,其中被本单位领导听课至少1次的教师人数和被本单位督导组听课至少2次的教师人数。对于尚未满足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被听课次数要求的教师,应在下学期及时安排听课。

6. 各单位要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管理,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连同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纸质版报送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武    15504261311

曲学智  1394082879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2月15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统计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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