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校负责起草的我国海洋牧场管理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后公布施行。
我校“辽宁省海洋牧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条例》建议稿。立项以来,以陈勇、刘新山教授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多次前往连云港市开展立法调研,并在大连和连云港召开专家论证会,数易其稿,最终顺利地完成项目。《条例》分为7章42条,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开发经营、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体现了依法治国、立法为民的思想,符合连云港市海洋牧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