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10-26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86号)要求,本学期将在1029日至1116日(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课堂听课、巡视、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检查

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教师听课、巡课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

要结合《大连海洋大学课堂教学建设细则》(大海大校发〔201814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大海大校发〔201815号)制度要求,将听课工作和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多方力量,不断加强课堂教学内容、教学纪律、教学效果的监督和管理。

2. 教学进度和秩序检查

为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要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本学院学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

3. 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情况、指导实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4. 学风建设检查

检查学生学习状况,了解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情况等,特别是要检查毕业年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5. 教研活动检查

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检查教研室根据教研活动计划开展集体讨论、备课、研究等活动的情况,教研室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教研室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情况,以及新教师教学观摩、说课、听课等。

6. 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组织本学院学生座谈会,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的反馈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开展座谈会,了解、征求广大教师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教学检查的工作要求,检查本单位教学基本状况,确保本单位教学各个环节符合学校教学质量的总体要求,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报送相关自查材料。

2. 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内容要详细具体、措施得当。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调动教师积极性,保证检查质量。

3. 各单位应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网上调查和评价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满意度;要采取听课、教学巡视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4. 为保证2018级新生的学习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安排好人力,做好渤海校区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渤海校区学生的学习状况做调研。

5. 针对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考察、访谈、反馈意见,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6. 上报要求:

111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 系 人:何 杨 高家骥

联系电话:8476326784763260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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