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7-06

各学院(部):

为保证期末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学校定于79日至720日(第19-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按照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通过现场检查、巡考、材料抽检、档案检查、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

    二、总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部署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期末检查领导小组,对所在教学单位的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到岗情况、期末试卷批阅情况、下一学期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2. 各教学单位要督促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承担阅卷任务的教师要按《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752 号)、《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91 号)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评阅和课程总结工作。

3. 各教学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将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大海大党发〔201476号)以及《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15144 号)等文件规定,做好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学校将在期末进行专项档案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 各单位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63 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1562 号)文件规定,及时统计学院领导、同行教师、班导师等相关人员的听课成绩,并按照《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堂听课安排的通知》要求提交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扫描件,以及3-6月“听课汇总表”,同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5. 按照《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对本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内容和格式审核,并编辑成册。

    三、工作要求

1. 总结内容

1)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期末考试命题、交卷等工作完成情况。

3)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到岗监考情况。

4)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及学院自查工作完成情况。

5)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6)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7)本学期听课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开展情况。

8)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2. 提交材料要求

1)各单位办公室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上述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在723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lpjk@dlou.edu.cn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纸质版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于723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yhappy@dlou.edu.cn或用U盘拷贝。

3723日前,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扫描件以及3-6听课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lpjk@dlou.edu.cn听课汇总表纸质版(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

    

联系人:高家骥,赵丽萍      联系电话:84763260

地点:行政楼410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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